詐房集團|只要身分證影本,就能騙走你家|如何防範看這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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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Published On Mar 21, 20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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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知道嗎?只要一張你的身分證影本,就可以輕易的把你家變成我家!!輕輕鬆鬆,連辛苦存頭期款都不用!

分享這案例,主要是希望大家多多留意、降低風險,我們不要成為加害者,但一定要懂的保護自己的資產。

我們無力積極從根源杜絕起,那至少也要能做到消極的防範。


【房屋委售指名】
►區經理|蘇銘鋒 0975-562-192
►銷售講師|黃相瑛 0912 260 4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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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留言者若葉min9321補充說明:

第一個案例有很多被省略的地方,補充一下:
首先,調解分成法院和區公所的調解,
法院調解的地點在法院,在這個案例基本上不會成立,因為調解過程跟結果都有嚴格的審核過程,很難造假。

所以只有可能發生在區公所的調解上,
根據鄉鎮市調解條例,調解要經法院『核定』才會具有效力。
所以影片中案例要成立的情形是,區公所的人沒有落實審核導致被騙,同意了調解,加上法院也沒有落實『審核』,導致調解有執行力。

在這個情況下,從區公所到法院的人都會有損害賠償的問題,其實不用太擔心。
那麼,如果是沒有經過法院『核定』的區公所調解有何效力?
答案是等同於和解契約,沒辦法強制執行,還是得走訴訟。

在提到和解契約,分成訴訟上和解與訴訟外和解。
前者就是訴訟時法官看你們雙方都有讓步意思,所以用和解代替後續訴訟程序,法庭上和解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。

後者就是還沒訴訟時,雙方不想走訴訟,所以『談條件』的方式,來決定怎麼解決,這類的和解只會有『契約』的效力,要想強制執行還是得走訴訟程序。

至於最後一個案例,假契約要取得強制執行的名義,只有兩個可能。
第一個是拿該契約去打訴訟,勝訴後取得判決,用以強制執行。
第二個是本身附有『強制執行條款』的契約,但這類契約需要公證。
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妥善收信,不要什麼事情都用不知道來裝作沒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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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:00 開場
00:09 前言
00:30 影片轉場
01:12 詐騙手法
04:32 如何預防
06:50 另一種詐騙手法
08:05 別急著塗銷
08:40 結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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